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主持完成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研究”(项目编号:2023YZD021),在包括顶级、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近30篇学术论文,在法学界率先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重要论断做出多角度的学术论证,提出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见解,在法学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课题是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大理论判断,从理论依据、大政方针、行动纲领和具体行动四个角度论证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法理依据和对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在于深化法治改革和加强法治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成果的主要内容
第一,成果分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三个部分,抓住重点和重要问题进行集中阐述,勾画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法治图景。
第二,成果在重大理论问题部分在重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围绕“新质民主”“新质法治”“法治创新”和“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展开讨论,论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的重要指导地位。
第三,成果在重大实践问题部分,对全面直接实施宪法,推进数字法治,加强地方法治、特别行政区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做了重点分析。
第四,成果在未来发展方向部分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及法治现代化目标的展望进行研究,勾勒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法治图景。
成果整体内容丰富,各部分结构合理,形式规范,对法治建设的若干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有助于推动法学界深入研究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之后的法治发展路径。
三、成果的主要价值
第一,成果从理论依据、大政方针、行动纲领和具体行动四个角度论证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重大理论判断的法理依据和政策基础,有助于法学界对该问题开展深入和系统性研究。
第二,成果全面系统论证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的指导地位和重要作用,为深入系统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提供了学术方案。
第三,成果超前性地提出和初步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之后的“法治现代化目标”问题,为中国法治“下一步”的工作布局做了一定的理论预研,发挥了理论研究的先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