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何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借鉴自然科学的实验研究方法,引进、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学实验技术,探索、创新实验研究方法,推动传统研究范式转型升级,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的实验室。
第二问:为何要启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答:为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与范式创新,发挥实验方法在知识生产和学科研究范式变革中的独特作用,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能力。
第三问:如何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1.建设“重点实验室支持平台”,实施“研究所实验室综合资助”。对在学界享有声誉与影响力的实验室,给予长期稳定资助。
2.建设“实验室孵化平台”,实施“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设立实验室孵化项目,鼓励在新兴交叉学科出思想、出方法,支持在搭建团队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与实践。
3.建设“数据库平台”,实施“数据库专项资助”。设立数据库建设项目,支持申报人系统性地搜集整理专业数据。
第四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如何实行分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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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别 |
研究所实验室 综合资助 |
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 |
数据库专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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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
研究所(院) |
申请人(团队) |
申请人(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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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数量 |
每年不超过10个 |
每年不超过10项 |
每年不超过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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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额度 |
一档500万元/年; 二档300万元/年; 三档100万元/年 |
60万元/项 |
30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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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周期 |
2年 |
3年 |
3年 |
第五问:研究所实验室综合资助,有何申报要求?
1.实验室运行5年以上,具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架构和制度建设,拥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的科研技术团队,具备较好的实验基础、先进的实验方法、稳定的经费支持来源;
2.已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能准确定位实验室功能,能在所在单位内部实现协同创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3.研究所(院)能够为实验室建设提供人力资源、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4.研究所(院)领导担任实验室负责人。
第六问: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有何申报要求?
1.申请人(团队)可自拟选题,选题应具有实验室孵化和培育价值,能够为实验室建设提供新工具和新方法,选题需跨学科交叉融合;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人员,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年龄、职称、职务不作限制;
3.项目成员应具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的学科背景和开展新兴交叉学科研究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学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进行创新研究。项目团队需跨研究所、跨学科组成;可以走出我院,进行跨单位合作。
第七问:数据库专项资助,有何申报要求?
1.选题应围绕国家重大理论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人员,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年龄、职称、职务不作限制;
3.项目团队应具有一定的数据积累和成熟的数据库建设基础,具备较强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挖掘能力;
4.数据库应具有明确的数据来源和可行的建设方案,数据库建设应遵循特色化、系统化、标准化原则。
第八问:研究所(院)已建大型数据库能申请数据库专项资助吗?
数据库专项资助一般面向申请人(团队)的新建数据库计划,各单位已建的大型数据库,不在此资助之列,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申请大型数据库专项经费资助。
第九问:研究所(院)、申请人可以申请多项资助吗?
研究所(院)一个资助周期内,只能申报1项“研究所实验室综合资助”,需提交该单位实验室建设整体方案,可以根据需要在整体方案中设若干个子实验室;个体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在“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数据库专项资助”中选择一类申报,且只能申报一项。
第十问:对接受资助项目,其知识产权与开放共享有何要求?
接受资助的研究所实验室、孵化专项、数据库专项,其知识产权由所在实验室、项目团队和我院共同所有,都应形成数据库,按数据接口规范标准,统一纳入院数据库建设平台,在全院范围内开放、共享。
第十一问:实验室、数据库项目评审通过后,接下来如何开展工作?
研究所实验室、孵化专项、数据库专项评审通过后,需按照评审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阶段性任务和预期成果,并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