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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交办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31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交办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院202330次(总第71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院为更好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引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速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院级重大交办项目组织管理的重要保障。

第一  重大交办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重大交办项目管理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聚焦重大、严格标准、分级管理、精准激励的原则,保障我院更好发挥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职能

二问  重大交办项目如何分类?

分为特殊交办任务重大专项任务院党组交办任务院领导交办任务四类

三问  重大交办项目资助方式有哪些?

分为后期资助和立项资助两种,后期资助主要针对短期性、应急性研究任务,立项资助主要针对中长期持续性研究任务。

四问  如何申请后期资助

项目负责人先按要求完成短期性、应急性交办研究任务后,填报后期资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科研局根据任务来源与工作量确定后期资助额度,报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问  如何申请立项资助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中长期持续性交办研究任务后,填报立项资助申请书。

科研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特殊交办、重大专项和院党组交办任务由院党组会议批准后立项,院领导交办任务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审阅后报院长审批立项。

六问  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如何支出?

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院财政拨款资金中支出

经费使用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预留奖励经费。其中预留奖励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待结项验收合格后,全部发放至项目组成员。

七问  后期资助费用、预留奖励经费的支出原则?

后期资助费用、预留奖励经费的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人员在任务实施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项目责任单位党委要加强对奖励经费的分配方案指导把关,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防廉洁风险。

八问  重大交办项目如何开展中期管理?

实施重大交办项目全过程管理。科研局和项目责任单位动态跟踪专题会议、调研活动、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执行等进展情况,建立管理台账。鼓励重大交办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倡导加强调查研究。

九问  重大交办项目如何办理结项?

采取后期资助方式的项目,经院领导审批后向任务交办方报送成果,不再实施结项验收。

采用立项资助方式的项目实施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完成交办任务后,提交结项验收申请书成果样本、经费决算及相关证明材料。科研局对照任务研究计划进行验收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十问  完不成重大交办项目的如何处罚?

对出现组织不力、未按期完成、成果水平低下等情形的项目,予以“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项目予以“红牌”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资格。

对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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