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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社科〔2024〕研字58


院机关各职能部门、院属各单位、代管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精神,现将我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项目不予受理。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三、其他事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27日零时至712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各单位须于716日前完成审核,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鼓励学部委员、学科带头人、具有前期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要加强项目论证,强化团队力量,做好经费预算,提高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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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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