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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社科〔2024〕研字59


院机关各职能部门、院属各单位、代管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现将我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不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各类项目定位,着眼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二、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将根据各单位前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数、立项数、结项数等确定。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可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519日之前)。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四、本次年度项目申报要求较往年有所调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前期研究基础的人员申报,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科研处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数据核对等工作,重点审核姓名、年龄、身份证件信息、职称、项目名称、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间、在研项目、前期成果等基本信息(其中青年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对男性申请人的年龄要求不变)
  五、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25日零时至519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六、各单位科研处须于522日前,完成本单位平台审核工作,并于6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局项目处(院科研大楼36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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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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